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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统一成班派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12月30日 00:03      作者:美丽人生      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的总体安排和要求以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西部项目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统一成班派出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甘教外函【2017】116号)》精神,结合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实际,现将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统一成班派出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一、申报项目

   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二、选派办法及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8年西部项目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各项目具体选派办法、项目指南、资助内容及申请条件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门户网站(http://www.csc.edu.cn)查询。

三、申请方式和时间

项目申请采取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2018年1月5日-1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后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加盖公章的本单位推荐意见)一式5份按顺序整理成册,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105室)。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不可重复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二)被录取人员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被录取人员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三)被录取人员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留学人员回国后必须向工作单位汇报留学成果,并将学习总结提交国际处,并由我处上报至教育厅。

五、其他事宜

申请人请登录国家留学网综合项目专栏查阅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详细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处(行政楼105,836994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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