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西部地区高校学生赴独联体国家留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配合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有效利用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培养一批学习独联体国家语言,从事独联体国家研究以及学习独联体国家优势专业的外语+专业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加大西部地区支持力度,重点从甘肃、内蒙高校选拔学生赴独联体国家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
2016年将在全国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申请人中遴选不超过188人进行派出,其中乌克兰30人,白俄罗斯15人,哈萨克斯坦81人,摩尔多瓦20人,亚美尼亚13人,阿塞拜疆29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含1年语言预科)
攻读学士学位的本科生:60-72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24-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三、留学专业
各个独联体国家资助的优势专业如下:
乌克兰:乌克兰语、艺术类、船舶、航空航天、核能、经济学、环境科学、物理、化学、力学、建筑、焊接技术、水泥技术以及乌克兰问题研究等乌克优势学科专业。
白俄罗斯:俄语、白俄罗斯研究、物理、数学、电子科学、国际关系、艺术类等。
哈萨克斯坦:哈萨克语,哈萨克斯坦研究,国际关系及数学、物理、石油开采、理工等专业。
摩尔多瓦:摩尔多瓦研究,罗马尼亚语、葡萄酒酿造等。
亚美尼亚:亚美尼亚研究,物理、数学、医学、艺术等专业。
阿塞拜疆:阿塞拜疆研究,特殊教育,石油开采、加工等。
除白俄罗斯外,其他国家暂不接受赴国外攻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人员的申请。
四、资助方式
留学人员将享受外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免学费,提供少量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补贴(400-600美金/月)。部分国家(如乌克兰)预科期间收取学费,由学生本人自理。
五、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归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对独联体国家有一定了解。。
3.申请人派出前需在国内高校申请保留学籍一年。
(二)类别条件
1.攻读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应为在读本科一年级学生。
2.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
3.访问学者:应为各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
(三)外语要求
1.优先支持一外为俄语的申请人。
2.支持一外为英语及其他语种的申请人。
3.留学人员赴国外后需参加各校组织的语言水平测试。未通过者,需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通过预科结业考试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未通过者,原则上须回国,回原高校学习。
六、选拔办法
请各二级学院尽快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宣传,务必于11月23日之前填写好《2016年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信息表》(见附件),报送我处。
七、语言培训
录取人员须在派出前参加2个月的俄语、国情等方面的培训(7月初至8月底)且通过结业考试,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者,将不予派出,回原录取高校学习,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八、录取
留学人员的最终录取结果及留学单位由外方决定,留学单位一般为所在国高水平的公立院校。
九、派出与管理
1.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2.留学人员的留学资格当年有效,如未被外方录取或自行放弃留学资格,可回原高校继续完成学业。
3.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以外方通知为准。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在国内高校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4.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后可再申请在外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也可选择回国就业。
附件:《2016年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信息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