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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院和法国学院合作实施办法 (2)

时间:2012年08月18日 15:13      作者:admin      来源:国际交流合作处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国天水师范学院和法国欧亚管理学院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的精神,在我院2007,2008年度成功选派学生赴法留学的基础上,我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派2009年度赴法留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学习时间和课程安排

我院赴法留学生的学习时间为2009年9月----2010年7月(大三学生)或2009年9月----2011年7月(大二学生)。法方开设经济类课程,英语授课,法语为必修课。

  • 关于学生学籍

根据《中国天水师范学院和法国欧亚管理学院交流与合作的协议》条款,我院学生在法就读期间,学院仍保留其学籍,学籍保管费500元人民币/年,被选派学员在法选修其相应课程,学制不变。

  • 留学生的学历、文凭

我院学生完成国内两年本科课程和法方两年的学习课程并考试合格,可获得我院本科文凭和法国欧亚管理学院本科文凭。

  • 留学费用

在法国就读期间的学费,每生一年为6100欧元,约合人民币53680元,第二年4100欧元,约合人民币36080元,住宿费约190欧元/月(扣除法政府补贴100欧元/月),约合人民币1672元。

  • 学生报名要求

1、报名学生:必须是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英语成绩达到雅思5分以上或双方协商认定的成绩。

2、报名地点:学生在本院报名,由各学院汇总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学校择优选派。

3、报名时间:5月10----15日 过期不侯

六、 其它事宜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每位教师和学生都了解,关心并积极参与此项目。

2、未尽事宜请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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