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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办理程序简表

时间:2012年08月18日 15:17      作者:admin      来源:国际交流合作处       点击数:

一、省直各单位带相关材料到省财政厅国际交流处办理《经费先行审核》

注:如所有费用都由外方承担则不需要《经费先行审核》

二、到省外办出国(境)处审批窗口申办《因公出国任务批件》或确认件

申办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所需材料(自组团)

1、提供前往国有效邀请函原件及翻译件

(1)邀请单位需业务对口、级别对等,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不得接受海外华人华侨个人邀请,非侨务主管部门不得以侨务工作名义或应侨团邀请出访,不能利用中资企业邀请的名义出访。

(2)邀请函抬头要体现邀请单位名称、标志、单位地址、邮箱、传真和电话;其内容包括出访时间、停留天数、出访目的、费用承担、人员名单;最后要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大型企业或公司要加盖印章。(注:邀请函需要一个国家一份)。

(3)邀请信翻译件要忠实原文。个别情况,有邀请单位分别给每位受邀请人出具相同内容的邀请信,组团单位申报材料时需提供每份邀请信的翻译件。

(4)若出访任务紧急可先用邀请函的传真件。

2、填写《因公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

注:出国人员本人不能自己签字

3、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复印件要清晰,若有多人出访,需把所有身份证复印件打在一张A4纸上。

(2)出访人员身份证由外省颁发的,组团派遣单位需出具身份证明并作担保。

(3)出访人员如超出退休年龄,组团派遣单位需出具情况说明并附健康证明。

4、提供《经费先行审核》

申办因公出国(境)任务确认件所需材料(双跨团)

1、向省外办出具《征求意见函》原件

2、填写《因公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在省外办购买,填写要求见表4)

3、提供《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原件)

4、提供《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

5、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同表1)

6、提供《经费先行审核》

7、培训团组,需提供省外专局或国家外专局的培训审核件、审批件或备案件;项目或合同培训团组,需提供协议书或合同的封面以及与培训有关的内容(英文复印件及翻译件)

出访人员中如果有地厅级领导出访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请 假 条

省直机关地厅级领导及地州地级干部

(1)省委各部委办领导向分管副书记、省委常委和秘书长请假。

(2)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领导向省人大主持工作副主任请假。

(3)省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向省长请假,副职及其他部门单位领导向分管副省长请假。

(4)省政协各专委会领导向政协主席请假。

(5)各人民团体、工商联、民主党派领导分别向各分管副书记和分管领导请假。

(6)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院地厅级领导向分管副省长请假。

(7)省属企业党政一把手向分管副省长请假。

(8)市州委书记向省委书记请假,市州长向省长请假,市州的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常委和各位副职向市州委书记请假

*注意:请假条必须写在出国人员单位的便函纸上,并加盖单位印章

2、出国任务请示函(出国请示函用出国人员单位的便函并加印章,写给省外办)

3、单独填写《因公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第四页三栏表格内必需盖章及签字。

4、行程安排(体现每天的公务活动),费用明细(只写本单位承担的一部分)

附注:申报材料时需注意以下几点政策要求

1、出访国家天数、路线要求

(1)考察、访问类团组出访1个国家不超过6天,出访2个国家不超过10天,出访3个国家不超过12天。培训类团组出访需在1个国家内完成,时间按照国家外专局和省外专局审批、审核件时间进行。(注:以上天数均包括出境和入境时间)

(2)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或延长境外停留时间。

2、出访人员的要求

(1)根据中办发[2008]9号文件,原则上各地区各部门正职领导干部每年出国(境)不超过1次,分管外事,商务的领导干部严格根据工作的需要进行出访。其他人员一个任期内出国(境)不超过2次或2年内出国(境)不超过1次。

(2)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出访,要与其公职身份相称,不得出国执行与本人分管工作无关的任务;凡可由较低级别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得派较高级别人员出访;凡可由专业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得派非专业人员出访;离退休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执行公务。

(3)考察访问类团组每团人数不超6人,培训类团组应控制在25人以内。

(4)培训团组中,党政干部不得超过团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3、出访费用的要求

(1)费用证明中应注明费用由哪里承担,如果是由几个单位共同承担,需详细列出每个单位承担哪一部分费用。

(2)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出访,出访费用要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外事经费预算之内,既不得接受国内企业资助,也不得接受境外中资企业的资助或邀请出访。

4、其他要求

(1)严禁拆分团组造成“团外团”现象。

(2)出访公务活动应占出访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一地区、同一部门的负责人原则上六个月内不得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地区),不得同团出访。

5、填写《因公出国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

1、团组名称、写清楚出访国家及出访目的 例:赴德国参加现代化管理培训班

2、团组单位、省内自组团填写组团单位;双跨团填写任务通知书抬头

3、出访国家、按出国的先后顺序填写

出访时间、指出境时间至入境时间,出访时间按出国先后顺序依次顺延

例:法国4天,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4日;瑞士6天,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10日。(注:出访时间指出境时间至入境时间)

4、出访人员情况

(1)姓名、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保持一致

(2)工作单位需具体注明处室、职务与职称,要填写真实身份。如有与职务不同的对外身份,需在申请表第三页相关内容中填写清楚。

5、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及情况简介

(1)自组团需填写国外邀请单位并作简单介绍

(2)双跨团需填写任务通知书的抬头

6、出访活动内容及日程、线路安排、线路安排指从哪个地方出境到某个国家的某个城市,出访活动内容及日程做简单介绍即可。

7、签字盖章

(1)组团派遣单位意见:出国人员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2)外事主管部门意见:各市州外办负责人签字盖章;各省直单位的外事处或人事处;各单位的行政章子

(3)上级审核意见:各市州的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盖章;省直机关单位的地级领导出访则需盖各单位的行政章子

注:(1)各地州市团组中有地级人员出访,签字时必须有市长或书记的签字。市州委书记、市州长出访,需互签。(注:出访人员不可以给自己签字,签字不得使用印章)

(2)省直各部门团组中有地级领导签字时必须有一把手的签字和分管外事领导的签字(副职和正职需互签)

三、到省外办出国(境)处护照窗口办理护照、通行证

申办因公护照所需材料

1、提供《出国任务批件》或《出国任务确认件》1份——(审批窗口处办理的)

2、提供《因公出国审查批件》或备案表1份(即政审)

(1)带省外办出具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确认件去相关单位办理:

各厅、局及国有企业由各厅、局级党组及国有企业党组出具审查批件;各市、州出访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县委员会、区委员会出具审查批件;民营企业由工商联或所属市、州外办党组出具审查批件。

(2)初次出国副(县)处级(含处级)以下人员出具审查批件,正(县)处级以上党政干部或再次出国人员提供备案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备案表上须加盖省委组织部干审处备案印章。

3、填写《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1份——(护照窗口处领取)

出国护照事项表第7项派遣部门护照代管公章及负责人签署与出国任务申请表上的外事主管部门意见盖章与签字保持一致。

4、填写《因公护照申请表》1份——(护照窗口处领取)

5、提供出国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6、提供护照照片2张

照片为彩色免冠近照,小二寸,平光,背景为白色,女士不能染发、戴首饰;男士不能留有胡须,戴眼镜者注意镜片不能反光。

注意:出访目的地第一站为免签国家的自组团组在申领因公出国护照的同时申领出境证明四、到省外办出国(境)处签章窗口办理签证

申办签证所需材料

1、提供《出国任务批件》(原件)

2、提供《因公出国审查批件》或备案表复印件(仅限外交部统办团组用)

3、提供前往国有效邀请函(按各国驻华使馆要求提供)

4、填写《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要求机打三份)

5、填写前往国驻华使馆提供的《签证申请表》并提供使馆所要求规格的照片

6、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有效期至少八个月,赴美国团组护照有效期至少一年半

7、提供前往国驻华使馆要求的其他特殊签证材料(由于各国签证要求随时变化,详情请咨询各国最新签证要求)

8、提供签证费银行水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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