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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合作交流处是承担国内、国际合作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学校与国内、国际的政府、部门、高校合作事宜。
合作交流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下设3个科级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国际合作科、国内合作科,每个科室设科级干部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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