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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28日 15:37      作者:      来源:合作交流处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

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甘教外函〔20229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实际,现将有关选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1.项目选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我省“十四五”规划,紧盯《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要求,结合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具体选派办法、项目指南等请登录国家留学网门户网站(https://www.csc.edu.cn)查询。

2.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派出单位共同承担。

3.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申请人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和项目选派办法所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符合我校相应岗位工作人员进修培训管理规定。

二、优先资助专业

1.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类相关专业;

2.教育现代化、社会治理类相关专业;

3.文化旅游类相关专业;

4.先进制造、通道物流、数据信息类相关专业;

5.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类相关专业;

6.中医中药、医疗卫生、循环农业类相关专业;

7.金融财税、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

8.服务外包产业相关专业;

9.基础学科。

三、申请方式

1.项目申请采取网上报名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项目。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51日—515日)登录国家留学网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网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应提交材料”相关内容准备申请材料。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经所在学院书面同意推荐后进行网上报名。

四、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1.申请人请提交项目“应提交材料”所要求书面申请材料,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本单位正式推荐意见。

2.个人申报材料纸质件(详见附件1)应以最终在系统内提交的版本为准,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一式四份加盖骑缝章。

3.各学院要对申请人上报材料认真审核,保证材料齐全、规范,并于510日(星期二)前以书面《函》形式报送至合作交流处(办公楼105室)。

五、地方创新子项目

2022年省教育厅继续推荐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请各学院结合学科建设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申报该项目,并于630日(星期四)前按要求将项目申请书等纸质材料报至合作交流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3-5)。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可重复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2.各推荐学院要认真审核申请人资格,着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逐项作出认定,确保所推荐人选符合申报要求。

3.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对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见附件2)

4.2022年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1231日。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人员不受再次申报限制。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5.申请人所在学院须对推选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跟踪评估留学人员学习研究情况,确保项目实施效益。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选派办法和人才培养实际切实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联系人:张敏轩 联系电话:0938-8369946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3.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

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及填报说明

4-1.项目申请书

4-2.项目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5.信息采集表




天水师范学院合作交流处

20224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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