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选派工作会议精神和选拔简章以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甘教外函[2019]5号)》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相关单位利用各种渠道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在推荐申请人时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需要,并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规划,积极推荐有一定学术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参与申报。
一、基本情况
根据简章,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选派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570人。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派办法及选拔办法
具体选派办法、项目指南等请登录国家留学网门户网站(http://www.csc.edu.cn/)查询,详细内容进入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39)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具体资助方式、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五、时间安排
采取网上报名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4月1日—4月15日)登录国家留学网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国际处。
申请人需将书面材料一式4 份按顺序整理成册(含身份证复印件),在 4 月 15 日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可重复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2.西部项目申报者必须提交邀请信,外方正式邀请信中邀请开始留学时间应在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之间。
3.2019 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选拔成班派出项目,已录取将于 2019 年派出的项目将继续执行。
4.2019 年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
5.被录取人员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被录取人员经国家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请尽快利用自有渠道联系外方接收院校,如有困难,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供的项目渠道,积极申请以便尽早获得外方邀请信。如需帮助,可联系国际处。
2.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际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38-836994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